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领导干部自查自述为形式,以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为手段,促进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二、述廉对象
㈠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㈡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三、述廉内容
㈠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落实 “ 一岗两责 ” 情况,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了什么问题,还存在哪些着不利因素和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而采取的整改措施,对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本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今后怎么办等。
㈡领导干部一年来自身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教育,学习党纪条规和接受廉政教育的情况 ; 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对照检查及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 ; 主动接受群众和组织监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四、述廉形式
㈠结合年度领导班子考核进行。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述廉作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实报告自己的勤政廉政情况。
㈡各科室领导要在本科室,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或年度考核进行述廉。
五、考评方法
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或部分职工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领导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
㈡与部分教职工进行个别访谈,了解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
㈢根据述廉情况,民主测评结果,进行了解核实,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干部是否勤政廉政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反馈给领导班子及本人,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㈣对述廉中综合评价较低,群众反映较大的领导干部,及时采取打招呼,提醒警示,戒勉谈话,限期整改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专题说明等方式,帮助提高认识,督促纠正错误。
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写出书面专题述廉报告,经主要领导审阅签署意见后,报自治区经委纪检组;科室主要领导的个人专题廉政述职报告经学校领导审批后交党办存档。
中共广西理工学校委员会
二 00 五年十 二月一日
(附表)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民主测评表
测 评 内 容 |
好 |
一般 |
差 |
1 、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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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落实 " 一岗两责 " ,认真履行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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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安排,有部署,并督促,检查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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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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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教育,能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接受廉政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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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组织监督,率先垂范作用发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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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配偶,子女管理教育严格,是否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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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执行不准违反规定购房,多占住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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