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问责任制是指本校工作或者外单位到我校咨询事情,或首先接触到的校内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情,应首先过问处理,否则首先追究责任。
(一)、外来人员到我校或打电话到我校办事(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引导办理或交有关科室办理。
(二)、首问责任人接受询问时,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逶扯皮,以充分体现学校教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先接触到的学校突发或重大事情应主动过问处理,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稳定工作。
(四)、属本职工作首先处理,不是本职责范围的事应积极协助处理,并及时向责任部门负责人联系,如学生违纪等。
二、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㈠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要给予明确答复。能办理的,尽快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
㈡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但属于本学校范围内的,也要热情接待,并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管理对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㈢不属于本学校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㈣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三、对违反本制度经查实的,对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算是要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科室领导对本科室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责任制负有领导责任。首问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学校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和先进科室评比的重要内容。
中共广西理工学校委员会
二 00 五年九月二十五日